味酸苦,性微寒有小毒,入肝经。主怒气伤肝,胸腹中积聚,腰脐间瘀血,腹痛下痢,目疾崩漏,调经安胎。赤者专主破血利小便,除热明眼目。
雷丸、
乌药、
没药为使,恶
石斛,
芒硝,畏硝石、
鳖甲、小苏,反
藜芦。
按∶
白芍酸走肝,故能泻水中之火,因怒受伤之证,得之皆愈。积聚腹痛,虽脾之病,然往往亢而承制,土及似木之象也。经曰∶治病必求于本。今治之以肝,正其本也。目疾与妇人诸证,皆血之病得之,以伐肝邪,则血自生而病自已,故四物汤用之,亦以妇人多气也。
今竟称其补血之效而忘其用,可耶?新产后宜酌用之,恐酸寒伐生生之气也,血虚者煨用,痛痢者炒用。
雷公云∶凡采得后,于日中晒干,以竹刀刮去粗皮,将蜜水拌蒸,从巳至未,晒干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