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用药禁忌,主要讨论妊娠禁忌药。妊娠禁忌药就是指在妇女妊娠期间,应该禁忌使用的药物。
药物对妊娠影响,古代医药学家早有所认识,如在《
神农本草经》中即已载有6种具有堕胎作用的药,梁代《
本草经集注·诸病通用药》专记了堕胎药一项,主要还是从妊娠禁忌药的角度来认识、对待,而不是在寻求堕胎的有效药。
妊娠禁忌药物,主要是根据其能引起堕胎或中止妊娠而提出来的。随着对妊娠禁忌药的认识逐渐深入,对妊娠禁忌机制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对孕妇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即对母体不利和产程不利;对胎儿发育影响及小儿生长不利。因此,无论从用药安全的角度,还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都是应当给予高度重视的。
妊娠禁忌药,根据其对妊娠危害程度的不同,临床上应区别对待。一般分为禁用与慎用两类。属禁用的多系毒剧烈、药性峻猛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物;慎用药则主要是活血祛瘀、行气、攻下、温里等类药中的部分药物。
禁用药:
水银、
砒霜、
雄黄、
轻粉、
斑蝥、
马钱子、
蟾酥、
川乌、
草乌、
藜芦、
胆矾、
瓜蒂、
巴豆、
甘遂、
大戟、
芫花、
牵牛子、
商陆、
麝香、
干漆、
水蛭、
虻虫、
三棱、
莪术等。
慎用药:
牛膝、
川芎、
红花、
桃仁、
姜黄、
牡丹皮、
枳实、
枳壳、
大黄、
番泻叶、
芦荟、
芒硝、
附子、
肉桂等。
在临床上对于妊娠禁忌药,尤其是禁用药类,如无特殊必要,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医疗事故发生。就是慎用类的药物,孕妇患病非用不可,也应注意辨证准确,掌握好剂量与疗程,并通过恰当的炮制和配伍,尽量减轻药物对妊娠的危害,做到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