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肿瘤化疗挽救患者生命

       2005-04-25
       黑龙江省抗癌协会化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内二科主任白玉贤教授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肿瘤的规范化,是肿瘤治疗合理化、系统化的前提,也是肿瘤治疗科学的具体化。在肿瘤化疗的诊断、治疗和评价等过程中,均要依据公认的标准。而不规范的治疗,势必降低疗效和错过最佳缓解期,甚至造成耐药。倘若化疗药物匹配不合理或剂量过大,则药物毒副反应就大,患者往往难以耐受或出现生命危险;反之,剂量过小则对病情无显著作用。
       32岁的年轻女士吴某,3年前因左侧乳腺癌在当地接受了乳腺癌根治术,术后病理回报为单纯癌,切除的6个淋巴结中有两个有转移病灶,免疫组化检查雌激素受体和孕激素受体呈阳性,血管生成因子也呈阳性。从理论上讲,吴某的预后应该很好,但3年之后,她的左侧胸腔发生了恶性积液。通过询问病史,医生得知此患者术后只接受了3个周期的环磷酰胺、甲氨碟呤、氟尿嘧啶化疗。
       白玉贤教授分析指出:按标准规定,像这样的患者,根据其淋巴结受损程度和免疫组化结果,应考虑制定含有蒽环类的药物,如阿霉素或表阿霉素的联合化疗方案,在半年内接受术后6个周期的辅助化疗,并且在化疗后序贯给予内分泌治疗,以延长患者的无病生存期。吴某病情复发的根本原因是其化疗的周期偏少,6个周期的化疗是国际大样本研究后得到的结论。因为化疗周期的不足和欠规范,吴女士二次入院在所难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癌症死亡的人数约为130万,新患癌症者约160万。目前肿瘤化疗不规范的情况相当普遍,主要表现为各地之间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差异较大,许多基层医院化疗前没有病理检查或病理检查不明确;化疗中经常忽略药物的毒副反应,联合用药的剂量和配伍规律也未得到遵循,非专科医生开展工作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白玉贤教授指出,随着一些新型化疗药物的诞生,化疗的作用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已从姑息性治疗的地位上升到对许多肿瘤可达到根治效果的高度。因此化疗已被视为现代恶性肿瘤综合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同手术和放疗一样,化疗也是一个专门学科,化疗方案的设计要依据细胞动力学、药代动力学和生化药理学等原理,化疗药物的选择、剂量、配伍、具体应用、毒副作用的防治都有其独特的专业性;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长时间临床经验的积累,很难做到化疗的合理、有效,相反因缺乏化疗知识而使剂量不足、疗程不足、治疗不充分,就会使肿瘤得不到控制,或因剂量过大引发严重的毒副反应,甚至骨髓抑制和死亡。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因为肿瘤化疗本身缺乏规范或指南可循,迄今尚无统一的化疗规范和指南,“百院治癌”、“百科治癌”的情况十分普遍;同时,各个专业的医师缺乏专业资质认定,医疗处方和治疗方案随意性极大,致使肿瘤化疗缺少计划和合理化,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疗效降低、毒副反应发生率增高的局面。
       白玉贤教授认为,应逐步将肿瘤化疗规范化、专业化,严格执行上岗制度,原则上只有肿瘤内科专业的医生才能从事化疗,非肿瘤专业的医师须经过严格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开展这一工作。惟其如此,才会在最短时间内缓解患者症状,延长其生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