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证相对是辨证论治典范

       所谓方,指方剂;证,指证候、病机。认识疾病的关键是辨“证”,治疗疾病的主要武器是“方”。方与证乃是仲景医学的核心。  ●所谓方,指方剂;证,指证候、病机。认识疾病的关键是辨“证”,治疗疾病的主要武器是“方”。方与证乃是仲景医学的核心。
         ●根据六经辨证与脏腑辨证等辨证方法,得出其“证”(病机),施以相对应的方药,便为“方证相对”的真正含义。
         ●仲景书“辨××病脉证并治”体现的方证相对规范,临床验之有效,是后世中医学者广泛认同并遵循的“辨证论治”思想之源头、之典范。
         “方证相对”的提出
         刘渡舟先生经过考证、研究后认为,最早提出“方证相对”的,乃是公元682年唐朝的伟大医学家孙思邈。
         孙氏在《千金翼方·卷九·伤寒上》中说:“旧法方证,意义幽隐,乃令近智所迷,览之者造次难悟……今以方证同条,比类相对,须有检讨,仓卒易知。”这表明,孙氏最初见到的《伤寒论》条文,在“证”的下面没有“方”的衔接。孙氏经过一番研究、编次,改为在证之下衔接相对应的方子,使方随证立,互不分离,仓猝之际,便于检用也。
         对孙氏的这种改进,刘渡舟先生归纳了三大好处:“突出了方证的重点和优势;促进了方证的集合与归纳;加强了辨证论治的速度,打开了通向《伤寒论》的大门。”
         宋代林亿等《金匮要略方论·序》中亦提到“方证”这个关键词,即“尝以对方证对者,施之于人,其效若神。”
         “方证相对”的含义
         “方证”又称之为“汤证”、“丸证”、“散证”等。不难理解,“方证”的“方”,乃概指方剂。而“方证”的“证”则需要深入探讨,加以明确。
         “证”指证候
         刘渡舟先生说:“《伤寒论》的证,又叫‘证候’,乃是反映疾病各种痛痒的一个客观‘验证’。证有客观的规律性,又有其特殊性,它可供人分析研究,综合归纳等诸多妙用。”“在临床辨证时,应先抓主证。主证是指决定全局而占主导地位的证候。所以主证是纲,纲举而目张,对附属于主证的兼证、变证、夹杂证等也就自然迎刃而解。……六经的主证,是辨证的核心,只有先抓定主证,才能突出辨证的重点,这种宝贵的遗产是任何人都可以继承的。”
         上述可知,所谓“方证”的“证”,所谓“六经的主证”及各种杂病的主证,乃是反映某一经络或某一脏腑的主要证候;该主证一般不是一个症状,而是互相联系、具有自身规律性的一组证候群。
         “证”指病机
         刘渡舟先生说:“证的精微之处,古人则称之为‘机’,凡事物初露的苗头都带有机义。……古今医家能通天地,决死生而百发百中,而皆善于识证知机,辨证之学岂可轻视之哉!中医以辨证为先,惟《伤寒论》的辨证论治之法,祖述岐黄之学,发明汤液之旨,高出人表,独领风骚,而为中医之魂也。”由此可知,欲明辨病机,则必须精通经典,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独立思考,方能百发百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为苍生大医。
         证之与病,如影随形
         刘渡舟先生说:“证不是捏造出来的,它是生理病理客观的产物,它同病可以分开,而又不能绝对地分开。所以证之与病,如影随形,从‘取证’的意义来讲,它优于近代医学。”由此可知,我们常说的“同病异治”、“异病同治”之“病”字,既指病又指证。就是说,相同的病或证候,由于证(病机)不同,故应采取不同的方法治疗;不同的病或证候,由于证相同,故应采取相同的方法治疗。
         总之,“证”是伤寒热病与各种杂病发展过程中的不同证候群,根据六经辨证与脏腑辨证等辨证方法,得出其“证”(病机),施以相对应的方药,便为“方证相对”的真正含义。
         “方证相对”的验证
         唯物辩证法认为,“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自古至今,长期的临床实践验证了“方证相对”的科学性,笔者的临床经验也佐证了方证相对的神奇疗效。
         一位26岁的男性患者,主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