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祝味菊邪正论思想,有助于我们理解与认识其擅于匡扶人之正气、阳气,增加人体之自然疗能。有时药物发挥作用是扶阳助正之结果,并非药物直接发生作用。
理解祝味菊邪正论思想,有助于我们理解与认识其擅于匡扶人之正气、阳气,增加人体之自然疗能。有时药物发挥作用是扶阳助正之结果,并非药物直接发生作用。
祝味菊(1884年~1951年),别号傲霜轩主,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出生于四川成都。祝味菊是民国时期上海着名中医学家,火神派沪上领军人物,其“学贯中西,擅用
附子,”人送雅号“祝
附子”。祝味菊从中西医相关性理论研究着手,深刻理解正气和邪气二者的关系,这在其所着《伤寒质难》等书的着述中,充分体现出他注重匡扶人体正气与阳气的学术思想。
什么是人体正气 祝味菊在其“正气与治疗之关系”中指出:“吾以为中医所谓正气即西医所谓自然疗能是也。何谓自然疗能?组织人体之细胞各个皆独立之生活机转,凡有益于生活者则取之,有害者则弃之,若遇外因侵害则起反应作用以抵抗之。此反应作用名曰自然疗能。自然疗能所以使疾病有自然痊愈之倾向。”也就是说,正气乃人体为了自身的生命过程保持稳定而所采取的自然修复与调整作用,是人体先天本能之活动与作用,与生俱来。所以说:“夫正气为人体要素,任何人不能离正气以生存,亦任何医学不能舍正气以救人。医学之为用,不过辅助正气以调节病变而已。顺正气者生,逆正气者死,此自古治疗之大法也。吾国医学于治疗上所以能奏伟大之功效者,亦即古圣教人崇正气之故耳”(《祝味菊医学五书评按》)。这种解释,与《
黄帝内经》之正气意义非常相近,虽《
黄帝内经》所论之正气非常广泛,但其主要内容是:正气是指人体形体结构、精微物质及其产生的机能活动、抗病能力、康复能力,以及人体对外界的适应能力、调控能力之总称,在个体应用过程中又将正气分为阴气和阳气(《内经的思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先天之元气,俗话讲的人活一口气,即郑钦安所说的:“夫人身全赖一团真气,真气足则能充满”(《医理真传·白通汤用药意解》)。
什么是人体邪气 祝味菊认为:“言邪者,以其能害正也”(《伤寒质难·客邪区分有机无机篇第二》),也即只要是损害正气者,皆可称之为邪,所以说他认为:有机与无机之邪,但“凡不适于人而有利于邪机之繁殖者,皆是也”(《伤寒质难·客邪区分有机无机篇第二》);况且,“寒燠暴变,体功不及调节,而表邪有可乘之机;饥饱无常,中土不及运化,则肠胃有受病之隙。邪行发水,惟虚者受之。微邪初入,匿迹于腠理分肉之间、肠胃屈曲之处,为警防之所懈,反应所不及。汗酸湿浊,凝痰秽浊,凡我身之废料,亦细菌之资粮也”(《伤寒质难·潜伏期篇第三》)。这就是说,邪之为病,足以能够损害正气,而邪之产生,往往是身体调节不及或无用之废物,形成邪之生成环境,所导致邪之生成。《
黄帝内经》称邪之为“虚邪”或“贼邪”,因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即《素问·上古天真论》之王冰所注云:“邪乘虚入,是谓虚邪。”与是同时,祝味菊还认为:“邪之为义,非独外来之物也。”也可以来源于体内所生成,即“凡足以障碍正气之发展者,虽在津血之为贵,亦邪之类也”(《伤寒质难·少阳上篇第十一》)。他认为凡是对人体之正气运行有阻碍者,皆可成为邪气。哪些可形成人体内之邪气呢?“是以淋巴障碍,则水潴为饮;循环障碍,则血凝为瘀”(《伤寒质难·少阳上篇第十一》)。他认为,人体内正常运行之津、血、水、液,只要是阻塞了人体正常运行气机,也就是说妨碍了人体周流之气,都是所谓的邪气。
为什么体内自生之邪气?祝味菊认为,由于人体处于“阳常不足,阴常有余”状态,所以说:“是以阳气盛而后物尽其用,正气旺而后体无弃材。苟阳气之不足,则精寒水冷,血凝为瘀,液聚为痰,废料潴积而为湿,向之资以为奉生之源者,转以为生身之累”(《伤寒质难·退行期及恢复期篇第七》)。这都是因为阳气不能充分气化,而致有形之物蓄积形成,影响到人体内一气周流之道路,形成了所谓的“通塞耳”,即阳气不能正常运行周流,导致阴物无法利用,之后成为身体之累赘,从而使邪气生成。在这里,祝味菊强调了阳气与正气的重要性,是因正虚阳虚而导致了邪气的滋生。郑钦安也提出:“邪也者,阴阳中不正之气也。……正气者,阴阳太和之气。太和之气,弥纶六合,万物皆荣。人身太和充溢,百体安舒。太和之气有亏,鬼魅丛生,灾异叠见,诸疾蜂起矣”(《医法圆通·邪正论》)。而祝味菊所要表达的,也无非是上层意思而已。
邪正不能两立与邪正是一家 对于邪正二者的关系,祝味菊认为邪正的关系是“邪正不能两立”。这是因为,“正气为应付邪机之刺激而发生反动,其反动之目的,欲以驱逐邪毒也,欲以中和邪毒,使不为正气之害也,欲以产生抗邪物质也,欲以唤起吾人自卫之力也”(《伤寒质难·
太阳篇第九》)。祝味菊认为,人体内具有天然与生俱来的自然疗能,当体内有邪之产生时,人体内的自卫与自然疗能之作用加强,其目的是驱逐邪气。同时,这些人体之驱邪之反应,乃“是人体寻求调整之道”(《伤寒质难·
太阳篇第九》),这些因身体调整而出现的自我诸多症状,乃是人体逐邪之表现。所以说,祝味菊所说的邪正不能两立,其意思就是“邪正是一家”(《气一元论与中医临床》)之意,也正如祝味菊所说:“是以阳气盛而后物尽其用,正气旺而后体无弃材”,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体会到:“阳衰一分,则病进一分;正旺一分,则邪却一分”(《伤寒质难·退行期及恢复期篇第七》),与郑钦安所说可谓是一脉相承:“真气一衰,群阴四起;真气一旺,阴邪即灭”(《医法圆通·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辨解》)。
体内虽然出现“邪正不能两立”,但同时又由于“邪正是一家”。针对这种情况,祝味菊认为:“至于疾病之治与不治,不在药石之功效,而在正气之机转”(《祝味菊医学五书评按》)。这就指出了正气为治疗之对象,如何扶持正气之功能,“其关键在乎元气,而不在于病邪”(《伤寒质难·阳明上篇第十三》)。元气体现在人体的什么地方?用“药之寒热温凉,当以体质为标准”(《伤寒质难·阳明上篇第十三》)。这就给出了基本前提,即人体体质为用药之标准。因此,祝味菊认为:“体气为用药上进退之准绳;了解体力,允可收翊赞之功能”(《伤寒质难·阳明上篇第十三》)。祝味菊认为,诊察人体针对诱因所起之抵抗反应,反应过度剧烈者则为热,反应不足衰弱者则为寒,为热者为阳,为寒者为阴。这种从根本上指出了人体为驱逐与抵抗病邪而产生之反动或反应,呈现两种状况,一为过度,一为不足,即出现阴阳两性,即“病之性质,可以阴阳分也”(《伤寒质难·退行期及恢复期篇第七》)。
由于“邪正不两立,凡一切有害于正者,无论其为细菌、为原虫、为无形疠气,皆邪也”,但又缘于邪气乃为正气所派生而来,故此祝味菊提出:“邪正相搏,吾人审察其进退消长之趋势,而予以匡扶之道,此协助自然之疗法也”(《伤寒质难·退行期及恢复期篇第七》)。他认为,医工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要盯住邪气而驱邪不放,而是反过来去扶助人体自然疗能之正气、阳气,让其正气足而邪自祛,并非是针对邪气要穷追猛打、死不罢休。祝味菊强调,在很多时候针对疾病,中医药治病并“无特效药,而能时时匡扶体力,亦可令正胜邪却,收化逆为顺之功”,他认为这种“本体疗法则应用无穷”,扶助正气、阳气,一切逐邪之务均可迎刃而解。因“医者能维持其合度之抵抗,则病程可以缩短,十治可十愈也”(《伤寒质难·
太阳篇第九》)。况且“其所以克奏平乱祛邪之功者,阳气之力也。夫邪正消长之机,一以阳气盛衰为转归”(《伤寒质难·退行期及恢复期篇第七》)。
正气与邪气不能两立,又邪正为一家,这是否矛盾呢?其实这一点也不矛盾。因郑钦安认为:“病有万端,发于一元。一元者,二气浑为一气者也。一气盈缩,病即生焉。有余即火,不足即寒。……病也者,病此气也。……用药以治病,实以治气也”(《医法圆通·万病一气说》)。而祝味菊所有的解释与理解,均是认同人体内之一气之周流运行如常,则人之不病,有病乃为一气之周流不畅所致,况且气之盛衰乃形成其阴阳之病变耳。所以他说:“所谓疾病邪变者,在中国医学上之解释,非阴阳不和,即血气失调。……然则疾病云者,乃吾人正气机转,对于外界之异常作用,不能调节所发生之现象,即调节作用缺乏之表示,亦即所谓正不胜邪也”(《病理发挥》)。
为了举例说明邪正不能两立与邪正为一家,他就我们常说的伤寒一病进行解说:“风寒无形之邪,刺激体腔,及其着体,即不复存在,其诱起营卫之不调,乃人体本身调节之表现,表何尝有邪?又何尝有风可祛、有寒可逐乎?”他指出,因气候的异常而超越了人体所能调节的范围,就导致人生病,并非是风寒之邪直接伤及了人体。人体生病之后,由于其有天然的修复自然疗能,“其病也,仍是人体寻求调整之道,非实有风寒稽留于表也”。所以说:“昔人所谓邪客于表,汗以散之,一若体表有实物可解者,皆误也。夫解表者,解除表气之困也;表气者,体表之调节机能也。”因此,当“
太阳伤寒,正气开始合度之抵抗也。若无阳明抵抗太过之象,便不当用清。何以故?一切清药,皆为抑制亢奋之用,设非有余,允宜远避者也。”而我们所要做的,“但当注视体功对于诱因所引起之反应,其不足者扶之,其太过者抑之,其反应不济者彰之”(《伤寒质难·
太阳篇第九》)。这才是我们所要把握的正邪之关系。所以说:“正气因病变而不足者,必借重于治疗,而治疗必须顾正气,二者宜相辅而行之。不然,舍治疗而徒赖正气,不特病之经过太久,且将发生他种变化。若舍正气而专事治疗,则药石乱投,杀人无数矣。中医之治法多以照顾正气为主,实为治疗中之上乘法也。盖正气充足,抵抗强盛,虽有病菌,必能自灭”(《祝味菊医学五书评按》),此之谓也。
理解祝味菊邪正不能两立,但又邪正为一家,使我们充分理解与认识祝味菊擅于匡扶人之正气、阳气,其目的是增加人体之自然疗能,因很多时候药物发挥作用是其扶阳助正之结果,并非是药物直接发生治疗作用。特别是药物作用于人体之后,帮助或协助人体发挥积极驱邪之作用,这才是我们真正地去帮助人体发挥药物治疗作用之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