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刘渡舟先生的解读,阳明病发黄的原因为:“阳明病法多汗,今反无汗……湿热交郁,皆无路可出……熏蒸于外,则其人身必发黄。”也可以这样理解,内有湿邪,郁而化热,无路可出,于是症状百出。发黄只是其中一种。
按刘渡舟先生的解读,阳明病发黄的原因为:“阳明病法多汗,今反无汗……湿热交郁,皆无路可出……熏蒸于外,则其人身必发黄。”也可以这样理解,内有湿邪,郁而化热,无路可出,于是症状百出。发黄只是其中一种。
临床中,银屑病湿热为病者不少。笔者认为,湿热型银屑病之发疹,可以参考仲景书中的发黄,作出预防和治疗。
《
伤寒论》199条中曰:“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恼者,身必发黄。”
《
伤寒论》236条中曰:“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
199条说了内有湿热,“无汗……身必发黄”;而236条说,内有湿热,但是“汗出……不能发黄也”。从这一反一正的说明中,我们应该能看出“汗”这个出路,对于湿热的重要性。
从《
伤寒论》“汗出……不能发黄”的表述中,我们能否得出“汗出……不能发疹”的启示呢?
遗传决定了疾病的易感性,得过银屑病的,或者银屑病患者的子女,如果辨证属于湿热者,可以参考《
伤寒论》中上述内容预防,和在治愈后防止银屑病复发,关键的点就在是否能保持正常出汗上。
预防和防止复发的重点在汗上,那治疗已经致病的湿热之邪,是否也一定要用发散的方法呢?答案是:不一定。
《
伤寒论》262条中曰:“伤寒瘀热在里,身必黄,
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
《
伤寒论》236条中曰:“……瘀热在里,身必发黄,
茵陈蒿汤主之”。
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为
麻黄汤去
桂枝,加姜、枣以调和在表之气血,为湿热之邪缓开腠理;而
连翘、生梓白皮、赤小豆为清利湿热之药,与
麻黄为代表的表药共成表里双解、分消湿热之势。
与
麻黄主表相对的是,
大黄主里。
茵陈蒿汤,以
茵陈六两为主,
栀子十四个,
大黄二两,服用后的见效标志为“小便当利……黄从小便去也”,看来
大黄在这里,言之领湿热之邪从里走泄是可以的,但不能讲是以通大便为目的。
可以看出,对于已经致病的湿热之邪,强调的不是汗而是“给邪出路”,邪祛则气机通畅,小便自利,汗自出,大便自畅。着眼于小便、汗、大便,既可以看作是治法,具体为渗湿、散湿、泄湿。也可以看做是治疗达到目的的标志——正常的小便、正常的大便和正常的汗出。后者是广汗法所不能概括的,需要提出广下法甚至广通法的概念来与之适应。
再回到具体方剂来讨论,与
麻黄、
大黄等代表的去邪之法相对应,《
伤寒论》中261条提出了
栀子柏皮汤的缓清湿热之法,与前两方比起来,此方整方剂量要小,饮用量要少(其他方有“三升……分温三服,半日服尽”和“三升……三服,小便当利……”的要求,而此方仅有 “一升半……分温再服”的说明)。从这里可以看出,仲景邪势大治以急、重,邪势轻治以缓、中的思路。
关于湿热型银屑病和汗及仲景学说的关系,还有一点需要指明,即局部汗出一定不可以误认为是“正常的汗出”。
《
伤寒论》236条中段讲了“……但头汗出,身无汗,齐颈以还……身必发黄”的病态;第200条也讲了“……额上微汗出……必发黄”的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