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德为先

       医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德行和操守。医德是医生的灵魂,它贯穿于医疗行为的始终,体现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只有医德高尚的人,才能彰显其医术的价值,发挥最大的医疗效果,赢得社会的尊重。
       医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德行和操守。医德是医生的灵魂,它贯穿于医疗行为的始终,体现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只有医德高尚的人,才能彰显其医术的价值,发挥最大的医疗效果,赢得社会的尊重。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从古至今,那些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为人传诵的医生,更是不乏其人,如古代的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近代的孔伯华、施今墨,现代的林巧稚、郎景和、顾顺华、桂希恩、李恒英等,都是我们医界的楷模,学习的榜样。在他(她)们的身上,展现出了医生的仁心仁术,都有如下共同特点:
       一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如唐代的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说“人命至重,贵于千金”,并将其传世着作,命名为“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要求每个医生在诊治病人时,都应“先发大慈恻隐之心……皆如至亲之至”。又如2007年全国十大医德楷模、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主任郎景和教授曾说过: “医生的第一张处方应该是关爱。”这些医德的楷模,始终保持对医学人文的眷顾,展示了更加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追求着医学的理想境界。
       二是医术精湛,不断进取。为了救治病人,他们总是刻苦钻研业务,在医疗实践中,不断总结研究。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探索疾病的变化规律,做到穷究其因,洞悉其理,精选其治,追求最佳医疗效果。学无止境,医无止境,“学至乎没而后止”,故历代医家都把“业精”、“医诚”作为重要的医德标准。如不钻研业务,浅尝辄止,医术不精,反增其害,医者难辞其咎。诚如清·吴塘在《温病条辨·自序》中所说:“生民何辜,不死于病,而死于医,是有医不若无医,学医不精,不若不学医也。”
       三是仁心仁术,廉洁自律。医为仁术,必当有仁心大爱,才能怀有对病人高度的同情与关爱及对病情变化的深入思考,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临证之际,如有杂念或为利益所惑,治病不能专注,极易错失良机,失去最佳治疗选择。正如宋代医家刘昉在《幼幼新书·自序》中所说:“业医者,活人之心不可无,而自私之心不可有……未医彼病,先医我心。”唐代孙思邈亦谆谆告诫医者:“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
       笔者从1963年从医至今,历经半个世纪。临床用药择方,常秉持三条原则,一是安全,二是求效,三是价廉。在辨证论治的前提下,谨遵《内经》所言,用药审慎,“无盛盛,无虚虚”、“以平为期”、“勿使过之,伤其正也”,尽量减少药物毒副作用的影响,确保病人生命安全,不开“太平药”、安慰剂,谨察病机所在,正确施治,争取最佳治疗效果。对不同治疗方案及方药的选择,在确保安全及疗效的前提下,尽量使用廉价有效的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昂贵检查,以减轻患者负担,增加病人的依从性,从而取得医患双方的最佳配合。这种临床思维,应该说是我们大多数医生的共识。
       但是,在我们医疗队伍中,也有少数医务人员,为名所惑,为利所驱,医德沦丧,失去操守,出现了一些不应发生的医疗行为,其表现甚多,尤其在医生对病人开单、检查、治疗的选择上,不仅能看到医术,更能反映其医德。这种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不但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与健康,也玷污了白衣天使的美好形象。
       笔者相信,随着国家各项卫生法规的深入贯彻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良好的医德医风必将蔚然成风,彰显出中华文明的传统美德。用医生的仁心仁术,造福人类,让人们更加健康,让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