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处方剂量的正确使用是临床疗效的重要保证,医者全面灵活掌握每个病人的具体情况,处方剂量应用适当,临床可起到很好的效果。
中医处方剂量的正确使用是临床疗效的重要保证,医者全面灵活掌握每个病人的具体情况,处方剂量应用适当,临床可起到很好的效果。故有“中医不传之秘在于剂量”之论,妇人更有经、孕、产、乳之生理特点,临床用药掌握用药剂量尤为重要。
因病而异 药物的剂量常因新病、久病、急性病、慢性病等而有区别,妇科病用药更是如此。一般情况下,新病、急性病,因其邪气盛,正气未衰,病情单纯,治疗之时,用药宜量大,以直达病所。年老体虚、久病患者,其体虚证情复杂,用药剂量宜小,过重则易伤正气,使病情加重,对于妇人之病更应重视。
妇人所患经、带、胎、产杂病是也,调经用药以调养为主,月经失调,经量多少,或有痛经,或伴随它症,治疗之时养血为先,剂量当大,如
当归、炒
白芍、生熟地、
党参、焦
白术、生口芪之类。若以调为治,或理气或活血,则剂量不宜过大,如
柴胡、
香附、
木香、
丹参、
红花、
桃仁、
青皮、枳壳、
乌药等品。但若遇痛经块下,经血不畅,可加重活血止痛之品,如
桃仁、元胡、川
郁金、丹皮之类。调经用温经之法,桂、附、
吴茱萸量不宜过大。清热调经,用苦寒之品,
黄连、
黄芩、
栀子、
黄柏之药,不可量大,否则热去易伤阳气,成为坏病。
带下病,脾虚为本,湿盛为标,故健脾祛湿宜量大力专,如炒
山药、
白术、炒
芡实、
车前子等品。临床若见带下挟热、湿热蕴结,带下色黄有味,全为湿热交织,当清热利湿解表,苦寒之品当与健脾祛湿之品合用,但剂量不宜过大,以免重伤阳气,寒生于内,则带下难愈。若见寒湿为患,带下清冷缠绵难愈,宜用桂附,量不宜大。赤带下可加少量引血归经止血之品,青带则稍佐以舒肝之品。
妊娠之际,治当补脾肾,以固胎之属,补脾肾之品可量偏大,如
山茱萸、
杜仲、
桑寄生、
菟丝子、熟地等品,量大无忧。清热养阴之剂,量也可偏大,如
玄参、
麦冬、生地等。除此而外,量皆宜小,中病即止,免伤胎元。
产后之时,多虚多瘀,生化汤中,重在用归芎,
益母草、
红花、
桃仁,姜炭适量为宜。产后体虚当补气血,补气血药量大无虑,如归、芪、参、术,配伍必视脾胃情况,不可腻而伤脾。
因人而异 青壮年,体质强者,多为实证,病情单纯,用药量宜大,以图直达病所,则祛病神速。正如《
圣济总录》云:“凡服药多少,要与病人气血相依,益人之禀,受有强弱,又贵贱苦乐,所养不同,岂可以一概而论,况病人有新久之异,尤在临床时意裁之,故诸富贵人骤病,或少壮肌肤致密与受病日浅者,病势全轻,用药宜多,诸久病之人,气形羸弱或腠理开疏者,用药宜少。”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因药性而异 药物的质地有轻重,性能有平和竣烈之异,对药轻之花叶类,如
菊花、
桑叶、
薄荷、
通草、竹如、
灯心草等药用量宜轻,药质重之矿物介类,或药之根、果实,如
石膏、
代赭石、
牡蛎、
鳖甲、
龙骨、龟板、熟地、
白芍、杏仁等品,用量宜重。药性平和,如
山药、扁豆、
茯苓、
麦冬用量可大。而对峻烈之品,如乌头、
附子、
朱砂、
冰片、
木香、
砂仁等,用量宜小。
因炮制而异 药物经不同方法炮制,会有多种多样的变化,有的炮制后质地变轻了,用量宜小,如
炮姜、
阿胶珠、炮甲珠等。有的经炮制后质地变重了,剂量应稍大,如熟地、炙草、
枇杷叶、炙
麻黄等。有的炮制后,药性增强了,用量宜减少,元胡、姜
半夏、酒
当归。有的炮制后毒性或药性减小了用量可加大,如法
半夏、制
附子、制南星、熟
大黄等。
此外,临床用药,应重视处方配伍原则,配伍时,君药剂量应重,臣药次之,佐药应小,使药最小。只有剂量适当,有主有次,才能收到明显效果。
总之,用药剂量应注意多方面的因素,其常随临床症状而变化,这才是中医辨证施治精华之体现。